收到高分院刑事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,我確定,法官是本於憲法獨立審判的。
民事庭認定敗訴,壓力隨之而來
這個案件的同一民事訴訟,本以為會贏的,結果被高分院民事庭認定委託人構成詐欺行為,獲得敗訴判決。
然而,該同一事件刑事地院就判決被告無罪在案,二審民庭完全不採有利證據,獨立認定。事後民庭承辦法官在開另庭時,還跟我提示說,「我這樣判,你刑事庭可能辛苦一點。」
忐忑準備刑事審理
這個壓力,一直到接到刑事審理開庭通知,心情依然忐忑不安,但也只能全力應對。整理最重要證據作為無罪辯護基礎。
審理時,告訴人一方,也是火力十足,夾勝訴的二審民事判決,指訴揚灑,請求重判。
律師說的不算,法官判的才算
我常說,不是律師說的是,而是法官判的算。我的當事人一直說她問心無愧,沒有就是沒有,如果判決要去關,她也不怕,但是,她也會上訴。說是這樣說,壓力卻是在律師身上啊!
感恩獨立審判,一二審無罪定讞
最後還是很感謝花蓮高分院刑事庭法官,不採民事庭判決,駁回上訴,一、二審無罪定讞。謹以本文感恩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