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又和解一件民事上訴案:今年好像是和解年
委託人一審自行開庭敗訴,上訴後在法官協調下雙方各退一步,順利和解;接連幾件都和解,今年好像是和解年。
法庭之外的花蓮日常,執業三十年的所見所感。

委託人一審自行開庭敗訴,上訴後在法官協調下雙方各退一步,順利和解;接連幾件都和解,今年好像是和解年。

每次開庭前我都會提早半小時到法院附近坐一下,把要講的話再想一遍。這是三十年來沒改過的習慣。

小城市的案件不只是案件,往往牽著一整個家庭。慢一點聽完當事人的故事,判斷才會準。

法條背得再熟,也比不上一次真正把人放在心上的思考。回頭看,那是學校沒教但最重要的一課。
案子結束多年以後,偶爾還會想起某些面孔。法律解決得了糾紛,但生活得靠自己走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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