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正信與假借神名之分
神明只會保護信眾,不會要他人之身體、財物,請不要當個傻信徒!宗教信仰本是安撫信徒心靈、勸人為善的力量,在人生的低谷與對於未來迷惘之際,神佛的庇佑往往是信眾最重要的精神支柱,有宗教信仰個人認為在人生過程是需要的。雖然如此,佛陀說依法不依人,足以說明,社會上偶會出現不肖神棍之人,利用民眾處於脆弱、焦慮時期的無助感,假借宗教「神明旨意」之名,行騙財、騙色之實。在信眾因無法智慧判斷是神棍還是正信的宗教時,難免會受騙上當。近日報載,基隆知名宮廟主委聯手至親設局性侵求子信徒的案件,再次重重敲響了信仰受騙之警鐘。相信大家都知道,真正的神明只會慈悲護佑眾生,絕不會索討信眾的身體與非分財物,祈望信眾在面對宗教儀式,每個人都必須保有清醒的理性與正確的思考,切莫讓虔誠淪為任人宰割的盲從。
二、神棍的心理操縱手法
許多宗教詐騙與侵犯案件,往往都有一套精心策劃的心理操縱模式。神棍通常會先以看似尋常、溫和的儀式降低防備心,甚至恫嚇前世因果,令求助者心生畏懼的女士,隨後利用信徒對特定困境(如求子、治病、改運)的迫切期待,聲稱需要「特殊加持」或「進一步治療」。緊接著,騙子會以各種荒謬的宗教禁忌為由,刻意隔離信徒與隨行的親友,將受害者帶入封閉隱密的密室。在封閉環境與神權權威的雙重壓迫下,受害者往往因震驚、恐懼或敬畏神明而失去反抗、判斷能力,任由神棍及其同夥遂行犯罪。事發之後,這些加害者最常見的卸責之詞,便是將罪行推給「神明降駕」、「起乩附體」,妄圖以不可知的靈界現象作為脫罪的遮羞布,在面對司法時更會狡辯,是被害人自己願意的,他沒有強迫。
三、拒絕盲從的三大原則
幸好,謊言終究經不起司法檢驗,在縝密的調查下,絕對能夠繩之於法。相信降神起乩絕非凌駕法律與道德的特權,更不可能成為猥褻、性侵他人的藉口。正統的宗教戒律無不嚴禁邪淫與貪婪,若是所謂的「神意」要求褪去衣物、接觸私密部位,或是要求交付巨額財物才能消災解厄,那絕對不是神蹟,而是百分之百的人為犯罪。各位朋友,每人的身體自主權在任何情況下都神聖不可侵犯,不論對方的神職地位多崇高、名聲多響亮,只要儀式涉及裸露、撫摸私密處或任何令人不適的肢體接觸,就必須立刻拒絕並離開現場。其次,切勿答應任何「必須單獨一人」、「親友不得在場」的密室儀式要求。最後,面對人生重大疾病或生育難題,應當優先尋求正規現代醫學的診斷與治療,宗教信仰僅能作為心靈的輔助,絕不能取代專業醫療。
四、勇敢舉報遏止惡行
信神而不迷信,虔誠而不盲從。真正的信仰會帶來內心的平靜與光明,而不是恐懼、屈辱與傷害。一旦在任何宗教場所遭遇疑似詐騙、騷擾或侵犯,切莫因為隱忍、自責或對神威的畏懼而三緘其口,應當勇敢蒐證、報警求助,讓假借神明之名的惡徒受到性侵害、詐騙之法律應有的嚴懲,共同遏止神棍之惡行,保障宗教信仰的大眾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