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的好處,是走幾步路就到海邊。傍晚案子告一段落,我常去海堤走一下。有一次走著走著,腦裡浮起一個多年前當事人的臉。
案子結束多年以後
那是一樁家事案,判決早定了,文件也早歸檔。可我偶爾還是會想起她,想起她在法庭上忍著不哭的樣子。案子對律師來說是工作,對當事人來說是一段人生,結束不等於過去。
海邊的散步
海邊的好處,是夠空。空到可以讓那些面孔一個一個浮上來,不必趕著處理。我沒有特別做什麼,只是走,讓思緒自己沉澱。執業久了,這樣的散步成了我消化案件的方式。
法律解決得了的與解決不了的
法律能分財產、定權利、判是非。但法律解決不了的,是一個人結束官司之後怎麼把日子過下去。我能做的有限,頂多在判決之外,多講幾句話、多提醒一個選項。案子結束多年以後,偶爾還會想起某些面孔,大概也是因為這樣——法律解決得了糾紛,但生活得靠自己走下去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