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約爭議,九成來自簽約時沒寫清楚。其實只要在簽之前檢查五個欄位,八成的問題都能事先避開。這份檢查表,是我在實務上最常用的基本款。
當事人是否明確
合約抬頭的當事人是誰,決定了誰要負責任。如果是公司,要寫全名加統一編號,並由有權簽署的人用印;如果是個人,要寫本名與身分證字號。很多人用「甲方」「乙方」帶過,但實際出事時,找不到真正負責的人,合約就形同廢紙。
標的寫清楚沒有
「標的」就是這份合約到底在交易什麼。買賣要寫明物品規格、數量;承攬要寫明工作內容與範圍。標的模糊,日後雙方各說各話,法官也難判。越具體越好——型號、尺寸、坪數、期程,能量化就量化。
價金與付款方式
金額要寫清楚是含稅或未稅,幣別也要標明。付款方式更關鍵:一次付清或分期、每期金額、付款日期、匯款帳戶,都要白紙黑字。若綁定工作進度,寫明「完成某階段付某金額」,避免對方拖延。
履約期限與條件
什麼時候要交貨、什麼時候要完工,這就是「履約期限」。期限寫死,才有遲延的計算基礎。若是附條件的交易(例如貸款撥下才付款、驗收通過才結案),條件也要寫明,並約定驗收標準與期限,避免無限期拖延。
違約責任怎麼約定
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項:對方不履行時,你拿什麼保障?違約金可以約定固定金額或按日計算(例如遲延一日罰多少),但要注意法院可能酌減過高的違約金。另外,合約終止的條件、損害賠償的範圍、管轄法院在哪裡,這些細節決定你日後討公道時好不好走。
當事人、標的、價金、期限、違約責任——五個欄位寫清楚,合約才算真的保護你。簽之前花十分鐘檢查,比事後花十個月打官司划算太多。

